中广网郑州8月19日消息 (记者辛如记)为了更好地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进行规范管理,8月18日,《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从2003年9月1日起,河南省的25个试点县同时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每人每年交10元钱,看病可以按一定比例报销医疗费用,新制度一经实施深受到农民的欢迎。但是对合作医疗的财务如何管理一直没有相关的法规。
此次出台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作了极为详细的规定。按照该办法,各试点县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管理,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将参加委员会,直接参与报销比例的制定、费用标准的调整等。为规避基金超支风险,各试点县要逐步建立风险基金制度,风险基金作为储备资金用于弥补非正常的超支。基金的收入除了农民所缴费用和财政补助之外,还将把民政部门资助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列入收入范围,进行统一调配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