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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模式在吉林获成效
中广网 12月11日 14:13

   中广网长春12月11日消息(记者刘源源)每年只交10元钱,就可以报销不同比例的医药费,这种惠及广大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吉林省6个县(市)试行以来,收到良好效果。目前吉林省有226.3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达81.4%,占全省农业人口的20.97%。截至10月初,农民个人缴费2263万元,省、市(州)、县级财政补助资金2386万元,累计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4649万元,累计受益人数达15321人,共为农民报销医疗费用156.4万元,有效地解决了试点地区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在农民每年自筹10元的基础上,由中央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0元,省、市(州)、县(市)三级政府按4:3:3比例,每人每年分别补助4元、3元、3元,共计30元。这项基金主要用于补助农民的“大病”医药费用,同时兼顾受益面;补助的起付线和封顶线由各县(市)依据近3年发病人群医药费支出情况和筹资水平确定。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的费用支付比例在30%至70%范围内;统筹基金将以收定支,做到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平稳、可持续运行。参加合作医疗1至2年内没有使用基金的农民,将免费进行一次常规体检,体现了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健康的普遍保障。

  这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分设个人账户和个人账户与大病统筹相结合两种模式。让农民普遍受益的不设个人账户模式,采取大病统筹,分级分段报销,累计受益的办法,农民缴费和政府补助全部进入统筹基金。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挂号费,减免约20%的辅助检查费,以大病补助为主,根据不同级别医院医疗费用,在起付线和封顶线间,实行分级分段按不同比例报销。

  个人账户与大病统筹相结合的模式,是在农民缴纳的10元钱中拿出一部分,建立农民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与政府补助一起作大病统筹。农民的个人账户资金,可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农民的医疗费可按比例在统筹基金中报销,这种办法不设起付线或设较低起付线,但门诊与住院设有不同的最高补助限额。

  明年,这种医疗制度将在吉林省的16个县(市)推广,2007年将在全省铺开。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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