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也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高收入者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加强在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规模较大的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及外籍个人所得税等5大项目征收管理,切实加大计税依据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
    通知还要求,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

一是加强财产转让所得征收管理,主要包括限售股转让所得、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拍卖所得征收管理等。
二是加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管理,重点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息、红利时的扣缴税款管理,对在境外上市公司分配股息红利,要严格执行现行有关征免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是加强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管理。
四是加强劳务报酬所得征收管理和工资、薪金所得比对管理,特别是对一些报酬支付较高项目(如演艺、演讲、咨询、理财、专兼职培训等)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督促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扣缴义务。
五是加强外籍个人取得所得的征收管理。

 

著名财税专家、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马蔡琛
    “这五类中高收入者到底有多少?真正的高收入者是不是可以通过这个《通知》被严格征税?这些都是值得商榷的。”马蔡琛担表示,关于高收入者征税应该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对于《通知》将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归为高收入者这一标准马蔡琛并不认同。他表示,现在大部分的个税征收对象都是中等收入者,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用年收入12万元作为高收入者的划分标准显然已经不合适了。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袁钢明
    “有些人虽然没有工资收入,但这些人有可能通过炒房成为百万富翁或亿万富翁,国家到底能对这部分人征多少税?”袁钢明对记者表示,从政策出台的背景来看,《通知》出台的主要目的是想通过对非工资高收入者严格征税达到抑制投机炒作的目的。他指出,目前中国经济中的投资炒作之风盛行,这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领域,有很多人通过炒房赚取了巨额财富却没有被征税。这对中国经济的和谐发展是不利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