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0日消息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申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就业吗? 如何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副司长刘鹏近日专门解答了有关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的问题。

申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就业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金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正当权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满足什么条件的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延续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二是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发放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确定。

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又打零工,失业保险金待遇会不会停发?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根据上述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的标准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第六条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关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非法定情形不得停发。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根据上述规定,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你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条例中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也可以继续打零工。

编辑: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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