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教育频道 > 频道页推荐 > 要闻

央广网

教育部通知:高校学生有十类情况不得转学

2015-05-27 08:49:00 来源: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根据教育部网站26日公布的一项通知,高校学生有十类情况不得转学。严禁以转学为幌子,变相突破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择校、择专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指出,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的;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跨学科门类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根据规定,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转出学校同意;拟转入学校要严格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教学能力的,经招生委员会或招生监督部门同意,院、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由校长签署接收函,其中研究生转学应经拟转入专业导师或导师组讨论同意。

编辑:安红丽

关键词:转学;教育部网站;高校招生录取;高校学生;学生名单

说两句

相关阅读

香洲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出新规 仅户口迁移的学生不予转学

2015-04-25 10:27:00

深圳龙岗760名学生无全国学籍号 相关负责人称正补录

2015-04-16 08:09:00

不让转学是退步

2015-04-09 09:11:00

参与讨论

我想说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

点击排行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807188 新闻热线:4008000088 E-mail:4008000088@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京ICP备05065762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54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介绍 | 央广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