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 8月31日,在北京教育“双减”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表示,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定安排教学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利用晨检、午检和自习课进行学科教学,不得利用寒暑假、周末、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义务教育学校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不允许分重点班、实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