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工人日报微信在《获得这些证书,国家有补贴!》中介绍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等信息。

  很多网友在留言中咨询,具体哪些人可以申请补贴,具体如何办理。

  为此,工人君梳理了人社部出台的相关政策,一起了解!

  2017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的补贴标准上限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

  2018年11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其中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