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6日消息(记者马悦)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近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料图(来源:CFP)

2021年计划招募4500名讲学教师。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通知》提出,实施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岗位职责当以“需求为本、形式灵活”为原则,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通知》明确,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同时,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受援县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通知》强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招募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听取基层学校意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收集积累相关资料和信息,要加大督查力度,讲学教师待遇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并立即整改。切实弘扬教师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