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7日消息(记者杨祎)近日,人社部会同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林草局、团中央等部门印发通知,决定于2021年至2025年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每年选派3.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辅导学生作业(来源:CFP)

通知指出,要完善招募政策,加大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开发力度,招募计划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倾斜,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通知明确,每年选派3.2万名左右,累计选派16万名,并结合就业形势和“三支一扶”事业发展需要,适时合理调整“三支一扶”计划补助名额。用五年时间,为基层输送和培养一批急需紧缺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着力构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创新岗位开发模式,继续开发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社会保障等服务岗位。加大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开发力度。大力开发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鼓励探索设置乡村振兴协理员等岗位。

深入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加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示范培训,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给予补助。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推进岗前、在岗和离岗前培训工作,确保“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5天。强化专业培训,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相关行业人才培训范围。

通知要求,加大机关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力度。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政策,各省(区、市)每年应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各省(区、市)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据悉,自2006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已累计选派43.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为助力脱贫攻坚、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