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30日消息(记者杨祎)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筑牢考试安全防线,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平稳顺利实施。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安全和防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级考试主管部门要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结合《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组考环节防疫举措。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并设立由该副主考领导的防疫工作小组,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各考点要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开展全覆盖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训,确保全体考生和考务人员熟知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

《通知》明确表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逐级制定考试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旦发现风险和隐患必须及时上报。

《通知》强调,各考区必须使用经各省市国家保密局验收合格且接入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巡查系统的保密室存放试卷,并在试卷的接收、保管、分发、启封和回收等各个环节认真履行签字交接制度。试卷送达后必须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视频录像不定时回放和每天“零报告”制度,并接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的随机检查,确保试卷安全。

《通知》要求,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坚持原则,注重证据,履行程序,严肃查处,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应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