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8日消息 近日,针对近期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诱导性营销,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的现象,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一是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二是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三是做好舆情疏解引导工作。四是加大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

《通知》针对当前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一是规范放贷机构及其外包合作机构营销行为,不得以大学生为潜在客户定向营销,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二是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规范催收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所有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信贷信息都要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三是部署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通知》强调,各高校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解决学生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全面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

与此同时,各地网信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高校和金融、教育、公安等管理部门,做好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政策网上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要依法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金融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