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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荣:对违法官员决不搞"下不为例""区别对待"

2010-02-24 09:33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打印本页 关闭

    

切实抓好《廉政准则》贯彻实施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在全国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省委书记苏荣

(2010年2月23日)

    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后,江西省委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就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初步研究。一致认为,《廉政准则》充分吸收了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成果,既保持了连续性,又体现了创新性,尤其突出了针对性、实践性,强化了指导性、可操作性,抓住了反腐倡廉的关键问题,切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符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期待。《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又一重要举措,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证,对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从省委班子成员和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做起,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实践证明,任何一项法规制度能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关键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作出表率。就一个省而言,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做到的,省委班子成员首先必须做到。这些年我们一直坚持这么做。比如,我省在执行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规定方面,省委领导带头在大会上通报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在厉行节约方面,省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没有实质工作内容不出国(境)学习考察;下基层考察调研一律轻车简从,公务接待一律节约简朴等。我们还制定了省委常委、省政府党员副省长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并从去年开始将责任制检查考核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由省委常委带队对各设区市和省直部门领导班子一并进行考核。这些做法,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中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我们一定继续从省委班子做起,从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做起,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带头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对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各级干部向自己看齐。充分发挥省委班子成员和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切实把《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落到实处。 

责编:王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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