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分网

 首页 > 政府在线 > 正文

江西农村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

2007-08-24 10:44   来源:中广网江西分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南昌8月24日消息(记者魏军)从今年春季学期以来,江西省深化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部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并补助了寄宿生生活费。23日,教育部门再次发出通知,要求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运用,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

    据介绍,在今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学杂费后,只允许按“一费制”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住宿费。

责编:王一凡

中央台简介 |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我要纠错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版权声明
通信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中国广播网 邮编:100866
客服热线:010-86093114 400-668-0040 传真:010-63909751
E-mail:cn@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C) 京ICP证090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