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08-15 10:25 来源:中广网江西分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南昌8月15日消息(记者魏军 实习记者曾关连)江西南昌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将市级领导配备公务用车价格控制在25万元以内。
南昌市拟定公务用车编制数目及相应管理规定,报市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审定。全市党政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市直事业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均需报市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审批。需审批的公务车辆包括:小汽车、吉普车、商务车、面包车、客货两用车等。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未达编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申购,车辆报废可申请更新,超出编制数的不予审批;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市级领导配备公务用车排气量在2.0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内。县处级党政机关领导配备公务用车排气量在1.8以下,价格控制在20万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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