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3-18 11:01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南昌3月18日消息(记者胡啸)记者昨日获悉,今年江西省把10个县(市)和单位纳入全国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范围,投入500万元抚育森林面积5万亩。
长期以来,由于森林经营工作普遍存在人种天养、重造轻管的现象,导致森林生长不良、质量低下。此次500万元财政补贴资金将用于中幼林抚育有关费用支出,包括间伐、修枝、除草、割灌、采伐剩余物清理运输、简易作业道路修建等生产作业的劳务用工和机械燃油等直接费用,以及用作业设计、检查验收、档案管理、成效监测等间接费用。
在抚育森林面积5万亩中,集体或个人林占35000亩,国有林占15000亩。国有林场抚育将由林业职工完成,重点帮助解决抚育职工就业和生活困难,集体和个人林由村集体和农民自己完成,财政按每抚育一亩补贴100元的标准对具体承担抚育工作的作业单位进行补贴。
为保障中央财政资金专款专用,落实到位,江西省将对补贴资金采取省财政按预算级次逐级拨付,实施目标绩效管理。其中:试点单位完成森林抚育任务设计编制并经省林业厅审批后,由省财政拨付中央补贴资金直接费用的40%。省林业厅会同财政厅完成省级核查验收工作,依据验收结果再拨付中央补贴资金直接费用的60%和省、市、县三级间接费用。
对于检查情况不理想、违规使用补贴资金、在绩效考评中不及格的试点单位除扣拨60%的国家补助直接费用和全部间接费用外,5年内将不安排同类项目,扣拨的资金将另行安排用于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和对项目实施好的单位进行奖励。
今年开展全国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10个县(市)和单位分别为:九江县、全南县、奉新县、靖安县、德兴市、婺源县、井冈山市、安福县、江西省林业科技实验中心、景德镇市枫树木林场等。
责编:王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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