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在路上 乐安县脱贫成效显著

2017-09-30 11:48:00来源:央广网江西频道

  2016年乐安县全县实现减贫3022 户10645人,贫困发生率由上年的9.2%下降到5.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上年的7083元增长到7898元,净增815元,增幅为11.5%。所申报退出的15个贫困村顺利通过省、市评估验收,被市批准摘帽退出,现仍有贫困村54个。未退出的54个贫困村,计划2017年退出30个,2018年退出24个。截至8月底,全县建档立卡系统内有贫困对象18917户64617人,目前尚未脱贫对象有6676户19649人。精准扶贫在路上,乐安县主要采取了以下具体举措:

  提升脱贫能力,筑强产业增收载体

  围绕 “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市场走”和 “一户一策”的工作要求,乐安县为贫困户量身定制切实可行的产业扶持政策,实现产业扶持全覆盖。坚持以“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资金奖补”等政策为引导,积极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形成“龙头带动、能人引领、典型示范、自主发展”多元并行的经营方式。大棚蔬菜、肉牛养殖、食用菌等种养特色产业扶贫基地发展迅速,组建成立各类专业合作社143家,吸纳贫困户1000余家,已经成为产业扶贫的生力军。

  乐安县下足功夫做好金融扶贫文章,以产业扶贫信贷通为重要推手,金融机构开发了“烟叶贷”、“光伏贷”等产业扶贫信贷产品,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1亿元。今年以来,结合光伏扶贫工程的全面推进,已向合作社(贫困户)发放光伏扶贫贷款2.7亿元。扶贫信贷总规模已达3.8亿元,人均信贷规模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

  同时,正在出台“产业脱贫贷”政策,由县财政再向金融机构提供产业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基金0.4亿元,金融机构按1:8比例再安排信贷计划3.2亿元。除向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贫困对象安排信贷每户5万元以外,重点向本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能人大户”等产业大户提供全额贴息信贷支持,具体要求是每带动1户未脱贫贫困户增收,则安排10万元全额贴息信贷指标,对于扶贫功能强的龙头企业最高贷款授信达500万元。在带动贫困户增收方面坚持两轮驱动: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则优先吸纳贫困户就业务工在1年以上并按时发放工资;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则吸收贫困户以股权形式投入,股权是指贫困户以贷款计划资金(10万元/户)、土地经营权等折价入股。同时,规定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拥有的股权是“优先股”,不参与决策,不承担亏损,只参与分红,入股贫困户每年每户分红不少于3000元。

  乐安还积极推进光伏扶贫。今年上半年,乐安县开展了覆盖全县“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光伏扶贫专项行动,为每户贫困对象安装5KW光伏扶贫发电设施,安排项目资金3.5万元,其中政府补贴7500元,扶贫信贷资金2.75万元,连续五年由政府全额贴息,完成了对全县“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光伏扶贫全覆盖,共成立光伏扶贫合作社251个,已安装了光伏发电设施9863户,已全部实现并网发电。贫困户每年将享受到光伏扶贫稳定收益在3000元以上,并涌现了增田镇长江村等一批“农光互补”、“智菌生态”等光伏扶贫与种植基地相结合相促进的多功能光伏扶贫合作社基地。

  此外,全力实施慈善“栽富树”产业扶贫项目。今年6月,江西省慈善总会已向乐安县省级龙头企业“广雅”食品公司注入200万元母本资金,该公司将此200万母本金向100户特困贫困户分成100份股金(2万元/户),投资年收益要求不低于10%。该公司已作出承诺每年向持股贫困户分红利润不少于2000元,为特困贫困户开辟一条“慈善股权收益”脱贫之路。

  夯实脱贫基础,做美安居扶贫文章

  乐安通过“拆旧建新、维修加固、移民搬迁、政府代建”等四种模式,着力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去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420户基础上,今年已启动2414户。围绕“园区、景区、中心村”梯度安置原则,规划建设厚发工业区等扶贫搬迁移民集中安置区。正在实施的厚发工业园区移民安置区的规划面积450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

  乐安县今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385户1589人)正在有序推进中,住房确保在明年3月底竣工交付。此外,村庄整治、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工程扎实推进,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面完成了25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投入资金1.89亿元,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63个、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4个,整治山塘80处,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4万亩,增加防洪库容0.5亿立方米;全面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贫困村生产生活用电通达率、低电压改造率均实现100%;69个贫困村基本完成小学、卫生室、文化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广播电视和宽带网络实现了全覆盖。

  强化脱贫支撑,夯实保障托底平台

  目前,乐安县正着力推进“应保尽保”,制定出台最低生活保障与贫困人口托底保障相衔接工作机制,将新增扩面低保指标基本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在财政不宽裕的情况下,自我加压,提升补助标准,2016年、2017年贫困户低保补助标准在省定基础上分别提高20元和17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县级以上报销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同时,着力推进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和返贫托底,对低保、五保及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免除起付线,降低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门槛,推进了医疗费用报销“一站式”服务,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各项新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在读学生实行“三个零收费”,对2017年度未脱贫的1879名贫困家庭学生发放教育扶贫资助资金179.41万元,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考生,在报考普通高中时降低10分录取。

  此外,乐安县积极探索脱贫后保险保障新路,在全国率先开办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责任保险,县财政按16元/人标准每年出资47.6万元为全县贫困对象购买该保险。因灾、因病、因子女就学造成超额学费等返贫均有补偿,年度最高可赔付每人2万元。此举得到了上级部门肯定和媒体的高度关注。今年6月份,在贵州省召开的全国人保系统政府救助保险工作会上,乐安县作了典型经验发言。目前,全县已有9户38人的2016年脱贫对象申请要求享受返贫保险补偿金,实际已赔付2万元。

  汇聚脱贫力量,织牢组织体系网络

  乐安县建立全面攻坚体系,县委、县政府向乡镇派驻由县级干部担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组”, 负责对驻乡镇各扶贫小分队的日常管理与指导;健全资金整合机制,着力化解“钱从哪里来,钱到哪里去”的问题,2017年计划整合资金2.4亿元,现已落实整合资金2.4亿元,资金整合规模位居全市前列;完善结对帮扶制度,实行县直单位对全县所有行政村扶贫挂点全覆盖,实行“6432”(县级领导干部挂点6户、正科级干部4户、副科级干部3户、一般干部2户)结对帮扶制度,全县共选派第一书记 176名、扶贫“连心小分村”驻村工作队176支(省选派工作队5支、市选派12支、县选派159支)、结对帮扶干部共3090人;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全县干部提出了脱贫攻坚 “五个‘严禁’、十‘不准’、 十个‘一律’”的具体要求,以铁的纪律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全县如期实现整体脱贫。组建了4个脱贫攻坚工作检查督导组和7个脱贫攻坚巡察督查组,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的3个乡镇和37个县直单位部门,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扣除目标管理考核执行力建设分值。对脱贫攻坚工作表现突出的3个乡镇、16个县直单位、22名个人进行了表彰。

编辑: 王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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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在路上 乐安县脱贫成效显著

2016年乐安县全县实现减贫 3022 户10645人,贫困发生率由上年的9.2%下降到5.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上年的7083元增长到7898元,净增815元,增幅为11.5%。所申报退出的15个贫困村顺利通过省、市评估验收,被市批准摘帽退出,现仍有贫困村54个。未退出的54个贫困村,计划2017年退出30个,2018年退出24个。截至8月底,全县建档立卡系统内有贫困对象18917户64617人,目前尚未脱贫对象有6676户19649人。精准扶贫在路上,乐安县主要采取了以下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