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08-19 11:28 来源:新法制报 打印本页 关闭
炒股、买证券就得先开户。南昌的万先生却遇到了一件蹊跷事:之前,他从没有去证券公司的营业处开户,但日前,当他去申请开户时,却被告知他早在一年前就已开户了。
◎投诉
首次开股票户头却遭拒
万先生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听朋友说最近股市行情还不错,他便于8月12日前往南昌城和证券有限公司井冈山大道营业部开户。当他把相关证件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经过上机操作后告诉他,他已在去年7月中旬就开户了。听到这一消息,万先生觉得很奇怪:自己从未到任何一家证券公司开户,这是怎么回事?他找到营业部,营业部负责人告诉他具体的情况要等查询后才知道,他们将在两天内会给万先生一个明确的答复。
万先生便在家里等消息,可3天过去了,营业部负责人依然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万先生担心,一旦有人利用他的身份做一些违法的事情,那他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他很是着急,希望能尽快查明事情的真相。
◎营业部
申请人多难免出错
昨天,南昌城和证券有限公司井冈山大道营业部万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接到万先生的反映后,营业部很重视,还找出了当初开户的凭证。经核实,开户时万先生确实不在现场,是万先生的一位在银行的亲戚开的户。“估计是银行方面有任务要求,才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这位负责人表示,对此,公司也有一定的责任,工作人员在审查客户的申请资料时不严。同时,他解释说,在开户高峰期,营业部一天要为几百人开户,出现这样的问题也难免。
随后,记者在采访中得到证实:万先生的亲戚为完成银行交给的任务替万先生开了户。万先生的亲戚表示,他这样做也是没有办法。
事情原委已经清楚,所幸的是万先生的账户没有任何交易记录。由于是亲戚替自己开的户,万先生也就不再追究相应的责任。他也顺其自然地使用之前已经开通的账户。
◎律师
需代理也要本人到场
“开户有严格的程序。”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肖文军律师说,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开设证券账户实行实名制。投资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才能开户,且不能由任何人代理,需代理也要本人到场。《办法》还规定,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对证券账户开设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会进行处罚。
那如果身份证被盗用而开的“伪账户”该如何取消呢?
肖律师说,作为证券公司,只有接受客户委托并代办证券账户卡的权利,无权随意处理已开办的证券账户。如果客户要取消原有账户,必须由开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开户的证券公司办理销户手续。如果遇到身份证被盗用开户的情况,首先要查出遗失的身份证是在哪个证券公司开户的,客户本人可持新身份证到该证券公司办理销户手续。(实习生成锦霖 记者余桂华)
责编:王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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