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分网

 首页 > 精彩推荐 > 正文

南昌严查家电下乡违法广告

2009-08-19 11:22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打印本页 关闭

    

    随着“家电下乡”热潮,个别商家为了增加销售量,打出含有“最好、最佳、极品”等字眼的“最牛广告”来招徕顾客。殊不知,这已经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8月13日,记者从洪城大市场工商部门了解到,该局在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促销活动的监管中,已连续查处了两起借“家电下乡”之名发布 “最牛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近日,洪城大市场青云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家电下乡”专项市场整治中,对家电下乡商品销售网点和家电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对借家电下乡名义搞虚假宣传,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进行检查。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到江西省家电市场15栋2号和14栋4号时,发现其广告牌上均标有“家电中的极致,下乡极品”的字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级等用语”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店主停止宣传,撤下违法广告,并予以立案调查。

    8月13日,记者在洪城工商局了解到,对“最牛广告”的违法宣传行为,工商部门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可以依法对负有责任的当事人给予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当日上午,在江西家电市场记者看到,工商干部正在家电经营户开展全面检查,据执法人员介绍,自5月以来,他们加大了对相关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对此类广告的日常监测。对于违法广告,工商部门在及时立案查处的同时,将予以曝光,绝不姑息。

    据了解,“家电下乡”活动开展以来,洪城大市场工商局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以印发宣传材料的方式,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同时积极开展执法行动,为“家电下乡”保驾护航。截止目前已开展5次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加大对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伪劣商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 (万莉 杨伟强)

责编:王一凡

中央台简介 |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我要纠错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版权声明
通信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中国广播网 邮编:100866
客服热线:010-86093114 400-668-0040 传真:010-63909751
E-mail:cn@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C) 京ICP证090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