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8-27 16:36 来源:新法制报 打印本页 关闭
“买手机居然没有配原装电池,配送的两块电板都是非原装的赠品电板。”昨日,市民史先生投诉位于八一广场新华书店负一楼的新华手机城。
史先生称,4月30日,他在八一大道新华手机城,花1090元购买了一部普莱达牌手机。由于当时史先生赶着去景德镇,因此并未仔细检查手机盒里的配件。“直到前几天,我发现手机充不进电,所以翻出了另外一块电板使用,这才发现,销售商给我的两块手机电板都是赠品电板。”于是,史先生来到新华手机城找销售商寻找解决方法,却被告知要找售后部,而售后部又要求史先生找厂家,但厂家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史先生称,三方推卸责任的做法让他很生气。
昨日,记者陪同史先生来到新华手机城,该店的宋经理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7天内,若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退换。但4月30日买的手机,8月份才发现电板不对,他们无法核实当时销售环节是否出错。宋经理称,厂家已经明确表示,赠品电板换原装电板不可能,他们只能免费为史先生更换一块新的赠品电板,保证他手机正常使用。
最后,经过调解,由史先生加10元钱,用已经损坏的旧赠品电板换取了一块原装电板。(淦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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