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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摔成骨折无人管?

2008-05-25 10:31   来源:中广网江西分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南昌5月25日消息 21日,成都人崔先生投诉,他通过抚州市一名包工头介绍,在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办公楼拆迁现场从事架子工安装工作。工作途中,因负责爆破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导致他双腿摔成骨折。包工头、负责爆破的施工单位在支付了前期医药费用后,就撒手不管。
  
    据崔先生介绍,5月2日,他通过包工头周某介绍,来到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办公楼拆迁现场,开始对拆迁的办公楼外墙搭建钢管架子。由于负责办公楼爆破的施工单位需使用爆破式作业,为此,他们4名成都籍的架子工开始在办公楼一楼搭建竹排式架子,以预防爆破作业时产生的巨大冲击波伤害到附近居民。“8日8时许,施工单位开始对医院办公楼拆迁现场划定警戒线。之后,还调来一台挖掘机对办公楼西北角进行挖掘。当时,施工单位并没有要求我们停止搭建竹排式架子。”崔先生说,8日9时许,4名架子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办公楼开始倒塌,无奈之下,他与另外3名架子工只得选择从4米高的竹排式架子上跳了下来。

  崔先生说,坠地之后,他双腿流血不止,且完全没有知觉。随后,他被施工单位送往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治疗,经专家诊断确定双腿骨折。“自从我进入医院治疗后,包工头、施工单位只向我支付了1万余元的前期医药费,就互相推卸责任,之后,双方再也没有出现。”

  21日上午,记者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见到了崔先生,崔先生的双腿已经打上了一层厚厚的石膏,生活起居全靠一名60岁左右的临时工护理。

  21日下午,记者与负责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办公楼爆破的施工单位取得了联系。一名胡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崔先生受伤之后,他们立即支付了1万余元的医药费。由于施工单位与包工头周某存在合同关系,对于如何处理崔先生下一步的医药费支付方案,施工单位必须与包工头签订支付款项协议,施工单位才能向崔先生支付后期的费用,由于包工头一直不肯在协议上签字,才导致未及时向崔先生发放后期医药费。最后,胡姓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尽快为崔先生垫付相应的后期医药费、生活费用。

责编:王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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