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08-03 15:40 来源:中广网江西分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南昌8月3日消息(通讯员 宋正辉 臧玉翠)近日,横峰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法院起诉了被告人徐若文、赵培林合同诈骗罪一案。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汪成林(另案处理)伪造了一份假的土方工程承包协议书,并于2006年7月11日将此协议书提供给被告人赵培林,赵培林于2006年7月12日又将此协议提供给被告人徐若文,之后汪成林、徐若文、赵培林三人为一方在此份协议书上签字。接着,徐若文、赵培林于2006年8月5日将此土方工程转让给吴明春、谭亿祥一方,并与他们签订了一份土方工程承包合同(该份合同汪成林未参与,也未收取过吴春明的钱),收取了吴春明10万元的工程合同押金;在2006年8月15日被告人徐若文、赵培林在明知土方工程协议是虚假合同后,并没有退还该10万元合同押金给被害人吴春明,而是隐瞒真相,直到2007年下半年,在此期间,徐若文还以要“活动经费”的名义向吴春明借了7万元的现金。
横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若文、赵培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明知是虚假合同,仍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对方现金7万元,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故各判处被告人徐若文、赵培林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对上述两被告人各并处罚金一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徐若文、赵培林均服判未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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