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赣州1月22日消息(记者王一凡 通讯员李囡)“被告人宋轶(化名)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宋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万元。”近日,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宣判。看着法院发来的判决书,章贡区烟草专卖局蓉江中队队长黄煜臻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说起这起走私烟案件,还得从去年黄煜臻接到的一个群众举报电话说起。

  “有人在赣州市某物流园运输走私卷烟至赣州销售。”2019年7月17日,正在值晚班的黄煜臻收到一条群众举报信息。

  随后,他立即组织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会同当地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前往该物流园,现场查获8个品种共计407条外国品牌香烟,涉案金额达4.5万余元。查获的这批卷烟均未列入全国在销目录及全国进口目录,且外包装未印有“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及“中国关税未付”等进口卷烟专用标识字样,属于走私卷烟,但现场并未发现该批卷烟的货主。

  黄煜臻等专卖执法人员与公安民警并未就此放弃,经过几个月的摸排蹲守、多方取证调查,最终确定了该批走私卷烟的货主宋轶,并通过宋轶顺藤摸瓜确定了其上家张某以及本地涉案人员刘某、王某、张某等多名人员。

  “我以前只是旅游公司一名普通的大巴车司机,往返于赣州与广州之间,工作辛苦,收入微薄,偶然的一次机会接触到了走私卷烟,我便想着可以利用工作之便,夹带走私卷烟到赣州销售,赚点外快。”问起走私卷烟的缘由,宋轶交代。

  经查,宋轶从上家张某处进货后,每次通过大巴车夹带走私烟从广州运回赣州,然后在本地上门推销,从中赚取差价牟利。走私烟的市场空间大,利润又高,第一次走私卷烟后,宋轶便尝到了甜头,胆子越来越大,也越来越熟练。后来,因工作线路变化,宋轶无法直接夹带走私烟,便采取快递物流方式发往赣州。

  经查,宋轶等人从2017年年初至2019年7月17日期间,通过大巴车以及物流等方式运输卷烟并销售给当地多名涉案人员,从中赚取差价牟利,累计销售卷烟金额达15万余元,案值惊人,影响巨大。

  “我也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开始只是少量地带货,而且都是卖给熟人,陌生人一般不接触。后来,需求量越来越大,每月利润收入不少,我就把心思主要放在了运输走私烟上。”被公安机关抓捕后,宋轶这样说道。

  一直以来,章贡区烟草专卖局保持高压态势,从堵住源头流入、严厉打私打假入手,持续加强对各类假烟和走私烟的打击力度。2021年“元春”期间,共查处假私烟案件20起,查获假私烟639.4条,判刑4人,通过对各种查实的假烟、走私烟违规户施以处罚“组合拳”,市场净化率不断提升,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和守法经营零售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