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昌1月29日消息(记者 熊方)1月28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江西将启动为期5个月的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凡恶意规避执行的最高可获刑7年。

  记者了解到,“猎狐-2021”专项行动从今年1月30日开始持续至6月30日结束,为期5个月。专项行动主要针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规避执行行为进行重点打击。规避执行,是指在人民法院审理、执行活动中,被执行人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其它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意避开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利用法律的漏洞,采用不当的手段恶意转移财产或其他财产性权益,逃避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李斌:因为现在社会上很多“老赖”通过转移财产,比如说把财产转移到他们相关亲属的名下,这就给我们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现有的法律问题,对这类问题明确在法律上是没办法直接去打击的,所以我们只能说通过这种专项行动把里面深层次的关系挖出来,这样才能把这种行为得到一个有效的打击。

  专项行动期间,江西高院会重点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引导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在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时,江西高院会综合运用各类强制措施,充分运用打击拒执罪这一刑罚手段,进一步提升执行威慑力。在立案标准、移送程序、反馈机制、查人找物等方面会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稳步推进拒执犯罪案件的移送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通过公诉模式严厉惩治拒执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