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78793元

2019-05-29 09:02:00来源:南昌日报

  昨日,省统计局发布2018年我省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去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573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0772元。扣除物价因素,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9.3%,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9.9%。

  分地区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南昌市,为78793元。全省共有4个设区市高于平均水平,其他三个为鹰潭、九江和新余,分别为69945元、69270元和68812元。

  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处长喻荣告诉记者,2018年,我省在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年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持续增加,推动文化、健康、养老等相关行业平均工资较快增长。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两个行业平均工资分别为72367元和87882元,分别增长12.4%和12.1%。(记者 林潇)

编辑: 邓玉玲
关键词: 南昌;就业人员;年均工资

南昌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78793元

昨日,省统计局发布2018年我省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去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573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07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