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防坑攻略快看过来

2017-11-07 10:52:00来源:中国江西网

  央广网江西频道11月7日消息 “双十一”是消费者购物的高峰期,也是相关投诉的高发阶段。从往年“双十一”和网络消费中暴露出的问题,网络消费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暗藏着消费陷阱。值此“双十一”来临之际,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6条网购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小心低价陷阱等,理性购物,科学消费,避免在网购时上当受骗。

  据介绍,这6条网购消费提示分别是:

  选择正规购物平台。消费者网购时,应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专业性强、信誉度高、交易量较大和售后有保障的电商平台;不要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也不能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更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

  消费者需注意,符合规定的网络交易平台会在其首页醒目位置公开网络标识,主页下方一般会有ICP认证标志、“红盾”标志。另外,对于电商平台上网店的选择,要多看看买家评价,不要一味关注网店的销售量、好评等信息,应同时注意中评、差评等评价,才可识别出商家刷单、刷好评造假等违法行为。

  小心低价陷阱。消费者选择网购前,要多对比商品线上线下的价格,消费者可到实体店查看询问标价,然后再确定是否网上购买。消费者还应留神先提价再降价的“假促销”,对网购促销广告要核实折扣的真实性,最好通过多个平台、多种渠道了解所购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情况,提早关注自己准备购买的商品,留意阶段性的销售价格,避免被卖家先提价再打折的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防范网购中高价低质、低价劣质陷阱。

  留意促销规则。“定金膨胀翻倍,支付尾款时满减,无门槛跨店活动,叠加红包和优惠券”,各大网络购物平台在双十一活动中往往推出很多优惠的活动,各种活动规则不一,比如定金预售规则、优惠券的使用规则、前XX名免单规则、前XX名送赠品等,消费者在购物前一定要搞清活动的详细情况,有什么消费限制,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实质,注意了解并明确商家对于优惠活动的种种前置条件。

  今年不少商家推出预付定金的活动,预付定金后可翻倍享用,但一旦支付定金则不予退还,根据《合同法》规定,“定金”具有处罚性,一旦支付,不可退,付定金方解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定金方解约则须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的效力则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如果消费者一方不想购买商品,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返还。

  因此,消费者对于这类促销规则应谨慎留意,不要盲目支付定金,正确区分“定金”与“订金”。同时,也要谨防部分商家随意扩大或缩小“七天无理由退货”、“三包”等使用范围,如有不明白之处,一定要在付款前找商家确认清楚,避免因为误读而造成钱财的损失。

  谨慎选择支付方式。网购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的卖家购买,并选用安全可靠的第三方支付交易平台,确认无误后,再确定付款。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网站,不要轻易输入银行账号密码,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短信、QQ、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以防误入“钓鱼”网站,或者进入木马程序,更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帐户。

  签收前要验货。注意保存有关单据,商家送货时,购买者务必当着快递员的面检查一下商品,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等,同时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以便在遇到所购商品与广告宣传不一致时要求退货。如检查发现问题,可以拒收,要请快递公司出据证明,立刻和商家联系,商家不同意的话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保存购物证据。网购期间,消费者要保留消费凭证,对于“抽奖秒杀活动”应保留活动细则、礼品清单、订单细节等相关促销优惠政策的截图,方便维权投诉。购物后应妥善保管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同时注意保留电商承诺或协议、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下单后,消费者要保存相关电子单据票号,如需退货应注意保留退货凭证(快递单号等)。消费者一旦与电商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客服网络平台发起维权投诉,也可以向网店或网站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消协组织等投诉维权。

  另外,江西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期间购物应结合自己实际需求进行购买,避免冲动消费,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消费者还应提前预估电商集中促销可能带来的物流配送延迟情况,并综合考虑产品的新鲜度、储存条件以及延误带来的其他问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对于特殊物品,可以考虑选择快递保价或购买运费险。

  

编辑: 范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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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是消费者购物的高峰期,也是相关投诉的高发阶段。从往年“双十一”和网络消费中暴露出的问题,网络消费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暗藏着消费陷阱。值此“双十一”来临之际,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6条网购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