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昌5月10日消息(王纪洪)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分类指导、精准调控、因城施策”的调控部署,确定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款?购非住宅商品房可获补贴,强调持续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明确,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商品住宅库存小的或价格上涨过快的市县,要增加商品住宅房源、公共租赁房供应以满足市场需求。

  严格执行个人住房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首套住房消费,引导改善性住房消费。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二套房首付比例及利率水平,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严厉查处“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和“假按揭”违规行为。

  调整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对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不足6个月的市县,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住宅消化周期为6至12个月的市县,应提高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停止第三套及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

  《意见》要求,针对当前我省非住宅商品房库存量依然较大的现状,将加大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力度。各地要进一步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和经营成本,鼓励企业或个人购买非住宅商品房。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可由当地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市县可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业主按规定给予户籍入户等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个人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贷款支持。

  《意见》强调,要持续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金融机构应严格按当地政策执行。严格审查住房贷款申请人的资金来源,严厉查处“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和“假按揭”违规行为。各市县应实行商品住宅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防范预售风险。已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公正对外销售,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买炒卖、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我省提出,加强商品房市场监管。设区市政府要加大对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要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房管、建设、国土、价格、工商、金融、税务、公安等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治机制,进一步净化和规范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