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江西频道9月6日消息 2018年以来,江西各设区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加大。其成效如何?一起来看看我省设区市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成绩单”。

  治理扶贫领域腐败

  九江“一案双查” 问责885起1074人

  9月1日,新余市纪委监委对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2017年,新余市仙女湖区河下镇礼泉村党总支委员袁水平、村委会委员周红平为迎接上级贫困户安居工程检查验收,将已列入危房改造对象但尚未新建房屋的贫困户肖某强行搬出危房,并收回其2.2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其中0.6万元用于支付肖某5年的房屋租赁费,剩余1.6万元存入村委账户用于日常开支。2018年5月,袁水平、周红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党总支书记钟秀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今年上半年,赣州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60起1923人,纪律处分239人,同比分别增长860%、1632%和157%;宜春市紧盯工作作风不实、动扶贫“奶酪”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问题823起,处理1184人,纪律处分272人,同比分别增长18.6倍、18.4倍、5倍。

  吉安市选择遂川县地域最偏远、贫困程度最深、贫困人口最多的3个乡党委,探索开展提级专项巡察,实现全市贫困村巡察全覆盖。上半年,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90起,处理880人。

  今年1~6月,九江市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16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4人。在查处当事人的同时,九江坚持“一案双查”和“双问责”,全市问责扶贫领域腐败问题885起1074人,通报463起443人。

  整治作风突出问题

  赣州查处“为官不为” 506起949人

  为弘扬新风正气,革除作风之弊,江西多地掀起作风建设风暴,靶向聚焦“怕、慢、假、庸、散”等作风突出问题。赣州上半年查处“为官不为”问题506起949人,纪律处分165人;宜春市纪委监委对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暗访督察,1~6月全市通报作风典型问题57次、130起、303人。

  在整治作风方面,九江启动作风建设“春雷行动”,对市、县、乡、村便民(行政)服务中心和基层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单位进行暗访、明察、调研,1~6月累计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351起。

  景德镇继续开展全市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通过调研督导全覆盖,发现和纠正营商环境、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5月10日以来,全市共开展明察暗访427次,发现问题线索157条,立案查处7起,通报曝光163名党员干部。

  强化环保责任追究

  吉安查处问题88起处理148人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江西的优势,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江西坚决打通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通道,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摒弃“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发展”的错路,使江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得益彰。

  对于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江西严惩不贷。今年上半年,赣州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19件21人,生态环保领域立案审查80人。对环保督察整改不实的,景德镇问责53人,其中处分10人,组织处理39人。

  在生态环保领域,宜春严肃查处了宜丰长新电源、袁州远大化工等企业污染“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问责52人,其中县级干部6人。

  吉安多次研究部署生态环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专项巡察、基层“微腐败”整治等工作,共查处生态环保责任问题88起,处理148人,移送司法3人。

  严查涉黑涉恶腐败

  宜春某县公安局长和政委扫黑不力被免职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力惩黑打“伞”,严查涉黑涉恶腐败。

  今年上半年,赣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景德镇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监督,查处问题31起,处理4人,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

  值得一提的是,为创新监督方式,吉安设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直通车”,印制便民监督卡,制作涉黑涉腐败问题“免费信封”,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案件6起,处理6人。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宜春严肃查处了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和推动工作不力问题7起,党纪政务处分5人。其中,某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和县公安局政委因履行扫黑除恶责任不力被免职。(记者孙娟、实习生肖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