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江西频道7月10日消息 昨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出炉,其中南昌市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58元,位列全省最高。

  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全省及各设区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并以此作为处理有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项的依据。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各县(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各设区市人社局予以明确,另外,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全省4678元、南昌5258元、鹰潭4877元、赣州4558元、景德镇4095元、吉安4263元、萍乡4245元、宜春4060元、九江4573元、抚州4468元、新余4478元、上饶44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