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2019-07-15 09:48:00来源:江西日报

  花钱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

  7月1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省财政厅联合举行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政策及项目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财政资金利用效益最大化。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一般和差的项目,将被扣减下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控制数,以解决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中的低效无效问题。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各级政府预算收入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脱离实际制定增长目标,严禁超出限额举借政府债务,不得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并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也纳入管理;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将被及时清理退出。

  我省通过绩效目标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省级20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目标必须通过审核后才能安排预算。各地各部门对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避免资金闲置,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到2022年,我省力争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及“有评估、有目标、有监控、有评价、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记者杨碧玉 实习生刘姝嘉)

编辑: 邓玉玲
关键词: 江西;绩效管理

江西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7月1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省财政厅联合举行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政策及项目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财政资金利用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