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布高招录取政策规定

2019-07-10 08:23:00来源:央广网

  文理院校征集不满额可降分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其中,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经江西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江西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文理类院校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自划线高校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我省考生时,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我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下20分进行投档。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录取由招生学校与本校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和民族班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各有关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专科和本科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以下80分、60分和40分。(记者骆辉)

编辑: 邓玉玲
关键词: 江西;高招录取;高校

江西省发布高招录取政策规定

文理类院校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