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

2019-06-06 08:45:00来源:江西日报

  6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18年江西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公报显示,去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稳定保持优良水平,绿色生态优势持续巩固。

  水环境状况,2018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与上年相比,水质略有改善。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90.7%(含县界断面),其中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2%,比全国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高出21个百分点。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为97.4%,其中,萍水河水质良好,其余河流水质优。

  大气环境状况,2018年,全省设区城市优良(达标)天数比例均值为88.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9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全省年均值为3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8微克/立方米,降幅名列全国前茅,其中南昌市、景德镇市分别为30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要求,南昌市还是中部地区唯一达到二级标准的省会城市。

  土壤环境状况,2018年,开展了全省111个背景值点位A层(表土)、B层(心土)、C层(底土)三层样品的监测工作,点位覆盖11个设区市的66个县(市、区)。根据已公布的“七五”背景值调查数据,“七五”背景值调查至2018年监测约30年间,土壤常规重金属元素背景值含量呈增加趋势,为轻度变化,其中A层变化量最大为砷(64.4%),B层变化量最大为砷(45.6%),C层变化量最大为镉(66.7%)。表层土壤中常规元素变化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砷>镉>铬>铅>镍>锌>铜>汞。

  生态环境状况,2017年(卫星遥感图片晚一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值为76.81,生态环境质量为优。全省100个县(市、区)中,55个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为优,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0.5%;39个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为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9.3%,6个区生态环境质量一般,占全省国土面积的0.2%。(记者郑颖)

编辑: 邓玉玲
关键词: 江西;生态;环境

江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

6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18年江西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公报显示,去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稳定保持优良水平,绿色生态优势持续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