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就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征求意见

2018-11-15 09:19:00来源:中国江西网

  央广网江西频道11月15日消息 11月1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就《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11月21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关键技术岗位技术工人实行年薪制

  《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0万人。

  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生产一线的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

  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引才支持政策

  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科学评价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合理确定年资起加点和工资级差。全省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把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分类目录,研究制定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购(租)住房、安家补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政策支持力度应不低于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鼓励企业、有关院校结合实际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招才引智力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政府的引才补助津贴等支持政策。对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外籍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我省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不受社保缴费、纳税年限的限制。对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可随所在用人单位参加相应的职工养老保险。

  增加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层次拓宽晋升通道

  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巩固减少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改革成果,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层次,探索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记者章娜、实习生郭倩、邓琼)

编辑: 王一凡
关键词: 江西;技术工人;待遇

江西省就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征求意见

11月1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就《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11月21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