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部署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

2019-12-02 11: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昌12月2日消息(记者范存宝 通讯员王倩)2019年11月29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推进会在南城召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晓燕对会议作批示,副院长胡淑珠出席会议并讲话。抚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张朋到会致辞,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赖彩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江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贯彻落实省法院党组争创工作部署,以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全省地域管辖和流域(区域)管辖相结合的环资审判体系建设,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抓住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这个关键,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体系。要突出生态旅游法庭和流域(区域)法庭建设这两个重点:一是对于辖区内有5A旅游景区的人民法庭,一律加挂生态旅游法庭牌子。鼓励辖区内有国家4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的人民法庭,根据工作需要,加挂生态旅游法庭牌子。二是在重点流域、区域建成环境资源法庭,对流域、区域的环境资源类案件实行集中管辖。除已经建成的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庭、修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将推动在赣江、抚河、饶河、信江等流域及东江源、庐山、仙女湖、龙虎山等重点区域建立环境资源法庭。尽快建成“覆盖全面、管辖科学、职责明确、特色鲜明”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并在案件审理和规则探索上创出品牌,为保护江西的绿水青山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让江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为保护江西生态环境的闪亮名片。

  据介绍,在地域管辖的基础上,推进重点流域(区域)集中管辖,形成地域管辖和流域(区域)管辖相结合的环资审判体系,是江西省推进环资审判工作机制建设的特色,有利于统一司法理念和裁判标准,实现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为江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 邓玉玲
关键词: 江西;法院;环境;

江西法院部署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

2019年11月29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推进会在南城召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晓燕对会议作批示,副院长胡淑珠出席会议并讲话。抚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张朋到会致辞,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赖彩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