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首例人体器官捐献成功

2018-11-05 10:30:00来源:央广网江西频道

    央广网广昌11月5日消息(通讯员魏玉燕 高钰珍)11月2日,在广昌县人民医院,广昌县塘坊镇大株村人、现役士官赖枫与他的母亲一道签下了父亲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自愿捐献已经脑死亡的父亲赖先生的器官,这也是广昌县首例人体器官捐献。

家属签署《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央广网发 张明辉摄)

    10月30日夜晚,43岁的塘坊镇大株村村民赖先生发生交通意外,情况危急,虽经医生全力抢救,但赖先生伤势过重临床诊断为脑死亡,生命无法挽回,赖先生的妻子和家人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当场痛哭。医生告诉他们赖先生的身体状况符合人体器官捐献标准,但家属们对器官捐献并不了解。

    广昌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得知消息第一时间赶到医院与家属进行沟通。家中长子赖枫是现役军人,当他得知父亲遭遇意外后,他迅速从部队赶回家。在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下,他对人体器官捐献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赖枫是一名东部战区的现役士官,曾被评为“优秀义务兵”。经过一夜的思想挣扎后,赖枫决定自愿捐献父亲的器官。

    “如果用父亲的器官能够挽救别人的生命,这对于父亲,对其他需要帮助的人来说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父亲虽然死了,如果能让其他人的生命得到延续,父亲也仿佛还在这个世界。”赖枫的话让家人慢慢改变了想法。赖枫的家人也一致同意捐献。

医护工作者向捐献者默哀致敬(央广网发 张明辉摄)

    广昌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张明辉表示,非常感谢家属的大爱大义!器官捐献这个善举光荣而伟大,也正是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体现,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生命的一种延续。广昌县红十字会作为第三方组织依法参与,在捐献者与移植医院之间作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我们也呼吁有更多的捐献自愿者参与到这项善举中,让更多濒临绝望的生命可以得到延续!

编辑: 王一凡
关键词: 广昌;人体器官捐献;首例

广昌县首例人体器官捐献成功

11月2日,在广昌县人民医院,广昌县塘坊镇大株村人、现役士官赖枫与他的母亲一道签下了父亲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自愿捐献已经脑死亡的父亲赖先生的器官,这也是广昌县首例人体器官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