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通5月11日消息(杨梦奎)2022年4月20日上午7时30分许,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站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04标项目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日前,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4·20”亡人事故的通报》。

该通报称,2022年4月20日上午7时30分许,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站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04标项目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世群;劳务分包单位是深圳市尚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黄志荣;监理单位是上海同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南通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总监理工程师陆雪梅。据初步了解,2022年4月20日上午7时30分许,木工邱训峰在地铁一号线青年路站站厅层18轴/C轴附近顶面进行转换层施工作业时,由于操作不当或突发疾病,致使颈部被卡在升降车护栏与顶面综合支吊架处;事发后,现场其他作业人员及时拨打了120紧急救护电话,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时赶往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抢救,将作业人员从受伤作业面转移至地平面;120医护人员随后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救护,伤者进ICU救治;5月2号凌晨,伤者情况恶化;5月3号,伤者亡故。

该通报指出,近期,省内外事故不断,特别是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深刻,请各地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达到“一项目出事故、全市项目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的目的,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对“4·20”相关事故责任主体处理如下:

一、实行重点监管。一是请市安监站立即对监管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其他地区立即对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在建工程和上海同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在建工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施工事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建质安〔2017〕601号)文件要求,从5月份开始,对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其在南通地区承建的所有项目实施6个月重点监管,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督促企业和项目每月最后3个工作日内把《建筑施工事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表》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管处,同时加大检查督查力度。

二、加强警示教育。请市安监站:一是对事故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项目业主代表、总监、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约谈,约谈材料于2022年5月18日前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管处。二是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1〕31号)要求,指导事故项目及时收集采集事故现场相关图片、视频和文件文档等资料,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分别制作《事故调查报告详解》(PPT或WORD格式)、《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事故调查报告详解》要精准还原事故现场、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深度开展技术分析、把脉重点薄弱环节,《事故警示教育视频》围绕《事故调查报告详解》内容制作约5分钟时长、删除相关责任主体等信息的事故案例分析和教育短视频;制做完成好后,督促事故项目报送至省住建厅质安处。

三、实施联合惩戒。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1〕31号)等文件精神,一是取消事故项目和各方事故责任主体评选评优资格;二是请局建筑市场监管处暂停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尚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南通地区三个月招投标资格(时限:2022年5月8日起至2022年8月7日),请各地遵照执行;三是请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对发生事故的项目启动对承发包行为的检查工作,对发现存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编辑:郑楚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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