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9月23日消息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账本”的钱怎么花,重大财税政策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和落实,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深化各领域改革、支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有着重要影响。

吉林省财政厅聚焦中央重大财税政策改革创新措施、高度重视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工作,针对目前存在的抓落实工作还不够系统、政策落实情况掌握还不够精准、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还不够及时、财政监督等工作针对性还不够强等问题,制定了省财政厅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的“1+3”制度体系,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到位。

1个基本制度 总领重大财税政策落实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是吉林省财政厅抓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工作的总办法,具体包括:

1、划定了重大政策的范围。提出抓落实任务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明确重大财税政策的范围为国家作出的和省委、省政府围绕我省当前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中需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并具体细化为积极的财政政策、政府债务管理政策、重点民生保障政策、乡村振兴政策、生态强省政策、支持教科文卫事业发展政策等。

2、确定了抓落实的工作方式。通过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督查督办、开展监控评价和专项检查、引入沟通协调和反馈报告机制等,构建抓落实长效机制。

3、明晰了各处室的职责分工。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各相关处室承担抓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厅办公室承担督导督办责任,三是厅绩效处承担监控评价责任,四是厅监督局承担专项监督检查责任。

4、明确了抓落实工作的总体流程。包括六个环节,一是确定工作计划。每年年初,厅监督局会同厅办公室、预算处等相关处室,根据国家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财政工作会议、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等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围绕我省当前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选择部分重大财税政策,报厅党组审定后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二是扎实有效推进。承担政策落实任务的处室逐项明确任务内容、工作子项、目标要求、落实主体、进度时序和完成时限等,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方式解决政策推进中出现的难点、堵点,提出政策调整意见建议;三是纳入督导考核。以“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的方式将年度工作计划单列台账,专项督导;四是实施监控评价。厅绩效处合理确定重大财税政策监控及评价计划,会同有关处室共同实施。五是精准专项监督。厅监督局选取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的政策开展点穴式、跟踪式精准专项监督检查。六是及时反馈报告。包括日常报告、中期报告和总结报告等,形成的重要经验成果及时向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报告。

5、提出了组织保障方式以及具体工作要求。成立厅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抓落实组织领导。

3个配套制度 具体问题逐一击破

《关于建立与省直部门共同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的暂行办法》主要解决当前各处室与省直部门沟通不够细致深入、政策执行掌握不够的问题,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各相关处室与各省直部门沟通协调的目的、原则、事项和方式等内容。

《关于建立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的暂行办法》主要解决政策落实情况上传下达不够及时规范、不易形成系统经验和成果的问题,及时反映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机制体制存在的障碍,确保政策执行顺畅,同时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吉林省财政厅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主要解决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不突出、未全部聚焦到重大财税政策上的问题,围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资金保障、项目落地、风险防范四个方面,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心调整到财政中心工作上来。

多措并举推进重大财税政策落地见效

目前,通过“1+3”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吉林省财政厅已基本形成财政政策从出台、执行到退出的全周期评估、督导、监控机制。有效动员全厅力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全力以赴、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形成各处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与省直部门沟通协调有效开展、督导督办有刚性要求、绩效评价作用切实发挥、专项监督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全厅合力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的良好局面,推动财政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促进政策落地生根、不断完善和发挥实效。

为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积累经验,吉林省财政厅结合全省下半年经济工作重心、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重点工作任务、审计整改问题及年初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等,选取“落实试点产粮大县农产品加工业税收增量返还支持政策”、“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推进废弃秸秆禁烧管控及无害化处置补助政策落实”等11项政策为试点,实践“1+3”制度,总结成果,为2022年吉林省财政厅抓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