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6日消息 6月6日,央行昆明中心支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针对富滇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其罚款225万元,对李经纬等4名责任人合计罚款11.5万元。

(截图自央行昆明中心支行网站)

富滇银行是云南省的一家城商行,2007年12月在原昆明市商业银行基础上重组成立。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富滇银行存在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央行昆明中支对富滇银行罚款225万,并对4名责任人分别予以处罚:对时任富滇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李经纬罚款3.5万元,对时任富滇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跨境中心主任林昱清罚款1万元,对时任富滇银行昆明国防支行行长马红原罚款3.5万元,对时任富滇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黄艳罚款3.5万元。

编辑: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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