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从10月1日起,京津冀区域内开始施行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即三地税收违法行为处罚标准采用“一把尺”。这将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点在于三地处罚尺度的统一和规范,涉及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7大类53项税收违法行为,详细规定了有关“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虚开发票”“偷税”“骗税”等具体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情节、处罚幅度、处罚金额等。

李艳杰是一家民生保障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在她看来,《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税务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送上的一份国庆“礼包”,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强保障。她说:“我们在区域内的供货商有好几千家,这次的裁量基准由于进一步明确了处罚标准,所以可以帮助我们防范相关企业的恶意走逃、失联、失信情况的发生,降低我们日常的税务风险和税款损失。”

本次《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还突出刚性执法中的柔性温度,一些轻微税收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高源说:“以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为例,我们规定了:一年内首次违反,危害后果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责令限期内改正的,就不给予行政处罚。”

李艳杰认为,“首违不罚”清单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切实举措,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她说:“这次的《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于这种轻微税收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纳税人可以及时纠错,减轻了我们的负担。一些轻微税收违法行为还适当降低了处罚金额,从中感受到温度,可以提高我们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是“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方向。高源介绍,京津冀地区已率先起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牵头出台了‘京津冀税收支持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19项便利化举措’,成立了冬奥税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与河北建立京冀跨省税收协同机制……这些都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在税务领域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