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29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这意味着,《政府工作报告》中送出的民生“礼包”已经“发货”。在社会保障领域,提高养老金、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放开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等重磅利好进一步明确时间表。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新出炉的“任务分工表”中,这项民生利好的落实落地由人社部和财政部牵头,在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并在年内持续推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说,到2020年,养老金已实现“十六连涨”。今年涨幅预计在3%-5%之间。“从往年情况来看,基本养老金每年都会进行一定调整,而且调整基本都为‘上涨’。在2021年,养老金上涨值得期待。至于上涨幅度,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物价上涨情况,我个人预计应该在3%-5%之间。”

与“老有所养”相关的还有一大重磅利好呼之欲出,那就是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也就是个人养老金制度。“任务分工表”中提到,人社部、财政部、银保监会牵头,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此前进行了“剧透”。他说:“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在紧锣密鼓地推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孙洁说,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们叫‘一枝独大’,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领取养老金的人越来越多,压力不小。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目前发展相对缓慢。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现在都已经没有太大发展空间。考虑第三支柱,有助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

在今年“9月底”这个时间点前要出台政策的,除了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还有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这项民生利好由人社部、国家医保局、财政部来牵头“兑现”。

李长安认为,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对部分流动人口和灵活就业人口具有重要意义。“在现行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当中,虽然也允许非本地户籍人口加入当地的一些社会保险,但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障碍仍然不少。比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加入当地社会保险的话,只允许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少数险种,我们通常所说的‘五险两金’可能就不全了。本次要求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一方面,这将增加可参保的险种,另一方面,这也会为社会保险的跨地区转移接续进一步扫清障碍,是一个比较大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