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昨天(23日)公布,这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营商环境制定行政法规。《条例》在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等多个方面,作出相应规定,并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天举行吹风会,由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

 

  营商环境涉及方方面面,一个地方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甚至空气质量好不好都可能跟营商环境有关。不过司法部立法二局副局长张要波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有针对性,主要是在“软环境”上作出规定。“《条例》首先是把营商环境界定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当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这就非常明确地表明,优化营商环境着重要解决的是体制机制等方面的软环境,而不是基础设施、自然生态等方面的硬环境。”

  具体来看,《条例》共7章、72条,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对“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确立了基本规范。同时,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强化市场主体保护、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加强法治保障这5个方面,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比如在市场主体保护方面,《条例》明确,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条例》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作了规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说:“今年年底前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至45个工作日以内,特别是要破除市场主体反映多的纳税、获得信贷、办理企业注销和破产等方面的堵点痛点。”

  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条例》规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大力推行App办事、移动支付,推广使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力争到2022年前,全国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在规范监管执法方面,《条例》明确,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宁吉喆说,这一条也有针对性。“有的地方监管中平时不闻不问,执法不力,到了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督查督导、年终考核的时候,临时抱佛脚,采取一些敷衍应付、简单粗暴的处理措施。包括不给需要达标整改的企业留出合理的过渡期,甚至紧急要求有关企业普遍停工、停产、停业,这就会给企业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所以条例就专设一条,有利于以法治化的手段来纠正上述问题。”

  另外,《条例》对知识产权保护也做了明确规定,包括要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快速审查确认机制、快速维权机制等。张要波透露,正在制定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也将涉及相关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包括中央到地方各个层面。实施条例也考虑进一步明确,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因为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投诉就打击报复等。

  记者:吕红桥

  责编:吴  桐

  编审:刘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