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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城市试点“按病种付费” 有啥好处?

2019-06-06 09:3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6日消息(记者赵珂)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家医疗保障局昨天(5日)在官网发布通知,确定北京、天津、上海等30个城市为医保支付方式“按病种付费”国家试点城市。什么是“按病种付费”?这种新的支付方式又有哪些好处呢?

  何谓“按病种付费”?

  通知提到,以探索建立“DRG”,也就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体系”为突破口,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

  那么,什么是“DRG”付费体系?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这样解释:“它就是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诊断相关组。在分组里,每一类疾病从开始治疗一直到最后护理结束,大概花多少钱,会有一个比较标准的计算机制。比如说阑尾炎,在北京住院大概要花6000块钱,在上海可能是5500元,在重庆可能是4800元。如果得了这个病,医保就按照这个标准向医院支付相应的费用。”

  王国军说,国家医疗保障局的通知意味着医保支付方式从“按项目付费”到“按病种付费”的变革,将在全国大范围试点。这两种付费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以前,‘按项目付费’就是你做了多少化验,比如验血3次、验尿5次、验便多少次,然后做了多少护理等,看这些项目中有多少可以在医保当中报销。不管是什么病,只要做了这些项目,医保部门就要向医院支付相应的费用。”

  “按病种付费的好处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说,以前“按项目付费”的方式,会使得医院和医生有多开药、多做各种化验的动力,对医保资金是很大的浪费。而“按病种付费”,对医保和医院都有好处,“你属于哪一种病种,病人进医院以后就可以知道自己大概要付多少钱。对医保基金来说可以合理地控制费用;对医院来说,就是提高诊疗的效率。”

  胡善联还说,并不是所有的病例都能采用“DRG”结算的方式,有些疾病可能需要按床日付费或按人头付费,“像慢性病就是按床日支付,比如精神病患者每天住院花多少钱,这个可以控制,是多种支付方式结合在一起。”

  具体费率各地将因地制宜

  由于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涉及面广,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对这次改革的试点也作了明确部署。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国家医保局要求,确保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试点城市要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上报前三年基本数据,在模拟测试阶段采集医疗机构相关数据,并统一报送。同时,试点城市需要制定地方“DRG”分组体系和费率权重测算等技术标准。

  王国军说,将来各个地方“按病种付费”的费用将会根据试点取得的数据因地制宜,保障医保资金运用的公平和效率,“比如说河北邯郸的数据,既要考虑具有很强代表性的全国整体的数据,再加上邯郸地区的特色,基本上可以确定一个数据,没有太大的偏差,就能保证公平和效率。各个地区的发展水平,在试点取得的数据中基本能看出来,比如邯郸在河北就有代表性,它周边的城市包括县城,‘按病种付费’的医保费用大概也会是同一个数。发达一点的江苏无锡,在那一片也会是具有代表性的。”

编辑: 戚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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