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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 以制造业为减税重点

2019-03-28 10:0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28日消息(记者张茜)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昨天(2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3月20日,也就是全国两会闭幕不到一周的时间,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以增值税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一揽子减税措施。4月1日起,增值税改革再加力,执行新的增值税政策和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纳税人税负只减不增。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央广记者 张茜 摄)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的重要方面,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将此次增值税改革措施比喻成一道“主菜”,而且是一道“硬菜”。程丽华表示,今年主要的减税措施都已经出台。可以说,今年已经确定的主要减税措施出台早、落实快,体现了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着眼“放水养鱼”、增强发展后劲并考虑财政可持续,既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

  在这次增值税改革中,制造业受益最大,税率下调了3个百分点。程丽华表示,制造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将于4月1日起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也以制造业为减税重点。“通过持续、较大幅度减轻制造业企业负担,可以改善企业预期和经营效益。企业获得减税资金后,将拥有更多的资源用于设备更新、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推动制造业从中低端迈向中高档,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此外,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制造业享受的减税红利,还将通过价格机制由产业链条层层传递,让更多的行业受益。”程丽华说。

  此次改革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对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采取了加计抵减政策。对这项全新的制度安排,纳税人高度关注。加计抵减,简单来说,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目的。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说:“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是‘征多少扣多少’,因此,加计抵减的实质是一项税收优惠,它是为有效降低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税收负担而出台的一项临时性优惠政策。”

  而对于下一步增值税方面还将推出哪些改革措施,程丽华介绍,改革实施后,落实好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各项措施,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下降、部分行业税负有所降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给纳税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减负感。同时,按照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继续向税率三档并两档方向迈进。

编辑: 杨璇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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