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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付金下月100%交存 支付机构告别“躺着赚钱”

2018-12-05 09:3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5日消息(记者柴华)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距离明年1月14日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100%集中交存只有一个月左右,央行支付结算司近日下发《关于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备付金账户有关工作通知》的特急文件,要求各备付金银行网络金融部、各支付机构等相关方,确保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所谓备付金,是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者的预付款,不属于支付机构自有财产。

  中国人民银行在今年6月发布通知明确,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而在备付金实现集中交存后,各机构分别在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就将失去使用价值。

  根据媒体报道,央行此次下发《备付金账户通知》,将制定销户目标和销户计划。同时,要求支付机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销户计划,与备付金银行做好沟通,明确销户时间。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此前数额庞大的备付金以支付机构的名义存放在银行,蕴含多种风险,违规事件频出,增加了金融风险跨系统传导的隐患,这是央行规范相关领域的主要原因。

  董希淼指出,近几年来,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的情况是比较突出的。一方面,确实给消费者的权利带来比较大的损害;第二,特别是一些小的支付机构,靠挪用备付金进行投资理财,靠这种盈利模式来维持生存,这对于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还有一些大的支付机构,通过客户备付金作为筹码,与商业银行进行谈判,来违规获得了一些比如接口、通道,这对整个支付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备付金账户通知》提出,支付机构能够依托银联和网联清算平台实现收、付款等相关业务的,应于2019年1月14日前撤销开立在备付金银行的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规定可以保留的账户除外。若备付金银行、清算机构发现客户备付金异常的,应当及时督促支付机构纠正,并及时报告支付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董希淼表示,备付金的集中存管将提高客户资金的安全性,但并不会对普通消费者的支付产生影响。

  董希淼解释说,客户备付金管理的方式,跟普通的消费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之后,这些支付机构就没有挪用客户备付金的可能,客户的权益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有观点指出,备付金100%下个月14号集中交存后,意味着备付金利息收入将不再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收入来源之一。第三方支付“躺着挣钱”的日子将彻底终结。

编辑: 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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