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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日图:适时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证券法修订草案

2018-03-13 11:2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13日消息(记者吕红桥)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备受关注的证券法修订工作进展有了最新消息。在昨天(12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回应,将适时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证券法修订草案。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全国人大财经委早在2013年就启动了证券法的起草,并在2015年4月提请了常委会进行初审。2017年4月,证券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回应,“下一步将密切关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法律授权实施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证券法修订草案。”

  一些专家分析,证券法什么时候能出台,主要取决于注册制改革的进展。国务院之前提出,在证券法修改完成之前,先行探索注册制改革。因此,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授权期限为两年。今年2月,授权期限又延长到2020年2月。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说,注册制的影响显然还在评估之中。

  吴晓求表示,证券法修改的核心之一是发行标准根据现在经济发展情况、产业结构调整、企业业态变化做调整;第二是审核机制。“改革巨大,是否能有这样的承受力,新的制度究竟对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我认为还是在评估之中。”

  当然,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只是证券法修改的重点内容之一。除此之外,这次修改还涉及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证券市场监管、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重要内容。但目前来看,只有围绕注册制改革的讨论还有很多不同观点。乌日图说:“在这部法律的立法调研和审议中,各个方面对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方向是一致赞同的,但是对何时推出这项改革是有不同意见和看法的。”

  今年2月,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说,目前在资本市场发展中,还存在着不少与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不相适应的方面,包括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交易者成熟度,发行主体、中介机构和询价对象定价自主性与定价能力,以及大盘估值水平合理性等。刘士余还提到,欧美发达国家金融市场的泡沫和风险也带来了不确定性。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认为,注册制改革的外部环境也很重要。他表示,欧美市场如果出现调整,对境内市场也会带来一定压力。注册制的推出需要市场相对比较平稳,从现在来看,在海外市场波动比较大或者潜在波动比较大的情况下,境内市场也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希望在一个相对比较平稳的环境下推出。

编辑: 褚夫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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