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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数字文创产业高峰论坛昨日举行 版权保护系讨论重点

2017-12-01 08:0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成都12月1日消息(记者吕红桥)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有人把文化创意产业的结构比做一个洋葱,层级和包装再多,剥开之后,最核心的部分始终都是版权。由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和新华书店总店主办的“天府数字文创产业高峰论坛”,昨天(30日)在成都举行,论坛讨论的一大重点就是版权保护。

  保护文创产品的版权,首先要区分版权属于谁。特别是在互联网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版权的归属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现在直播很火,那一场直播下来,相关视频的版权究竟是归平台还是归主播呢?相信不少人都很疑惑。对此,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副主任、腾讯研究院院长司晓是这样回答的。

  司晓说:“一般各个平台内都会有一些约定,更多的应该还是你跟平台的约定。就是约定这个内容到底是属于你还是属于平台,还是大家对于收益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分成机制,更多的还是一个商业上的约定和选择。”

  版权保护的另一个难点是如何界定侵权。比如,现在玩网游的人很多。那如果有人选了一个别人开发的网游,提供场所和设备,供玩家进行游戏,或者还提供奖品进行激励,又或者还主动组织玩家比赛。那这几种场景,算不算侵权呢?相信也有不少人说不清。对此,乐逗游戏法务部副总监李志强认为要区别看待。

  李志强称:“在这几种场景中,至少前两种情况应当被认定为不构成侵权。因为仅仅提供场所和设备以及发放奖品并没有直接商业性的使用游戏。至于第三种场景,提供场所、设备,并组织玩家进行比赛,也要看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力度。”

  李志强认为,如果组织了游戏比赛,还通过收门票、直播等方式进行二次开发,获取商业利益,就涉及到侵权了。当然,对于如何界定侵权,还有不同的说法。而对那些简单的剽窃行为,司晓认为可以发挥科技的作用。

  司晓表示:“如果我认证原创,然后和数据库进行比对,如果没有,就可以打上一个原创标识。有了原创标识,别人在转的时候,如果剽窃你的作品,系统就会自动说转自哪里。所以一般的改头换面是没有用的,是骗不了系统的。”

  在版权保护方面,我国有一大特色,就是用行政力量介入。这样做简洁、高效,但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认为,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阎晓宏说:“它的局限性就是对有些侵权盗版的惩治力度不够。比如在艺术品领域,卖一幅假画就要几十万甚至更高的价格,用行政的方法来罚款几十万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追究刑责。”

编辑: 昌朋淼
关键词: 天府数字文创产业高峰论坛;成都;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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