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给非公开发行股票套上“紧箍咒” 让再融资规范发展

2017-02-18 09:5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18日消息(记者候杰 刘楠)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号表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

  按发行期首日定价,避免价差

  《实施细则》最大的修改在于取消了将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规定,明确定价基准日只能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邓舸:“现在价差大主要是因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就把价格锁定了,企业要准备材料,然后报证监会。证监会审完肯能过了一年半载,价格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今后拿到核准批文,找到发行窗口,按照发行期的首日来定价,这样发行价和市价就比较接近了,套利空间大幅收窄。”

  控制发行总量,给筹资额设置“天花板”

  在现行规则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机制存在较大套利空间,部分公司存在过度融资的情况。所以证监会在《监管问答》中明确: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邓舸介绍,这是借鉴了香港资本市场闪电配售的做法。

  邓舸:“假设股本一个亿,你最多可以发行2000万股,因为发行股份总量有个上限,所以筹资额就有一个‘天花板’。”

  针对频繁融资,《监管问答》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有钱做实体,不能借钱做理财

  此外,《监管问答》还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邓舸:“如果你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可以购买理财产品,一方面你有大量的自有资金可以做财务性投资,另一方面又伸手向投资者融资,这是不行的。如果你有钱,你可以做项目,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套上“紧箍咒”,才能让再融资规范发展。

  申万宏源证券首席分析师桂浩明认为,2016年再融资规模比较大,对市场形成一定的压力,所以现在在规模上进行限制,新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另外在时间跨度上也进行了限制。有些这些限制,会大大压缩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规模,也防止部分上市公司轻率的进行再融资,对市场资金造成太大的压力。

  在价格上,以往再融资在价格上比较优惠于再融资的机构,这对二线市场的投资人来说构成了一定的压力。所以也引发了一些不满,甚至成为套利的工具。对于价格的确定,新规定明确在发行期的首日来定价,过去比较容易形成比较大的价差,现在价差得到了压缩。这有利于价格更加接近市场,避免了不同股东之间利益上的差异。对于市场的平稳发展,对于公平的对待每个投资者,对于鼓励长期投资,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编辑: 李岸
关键词: 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再融资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