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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庆斌:城市经济发展应建立责任追溯制度

2013-07-31 08:52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最近成了关注焦点,在全国范围的政府性债务审计风暴到来之际,很多人已经开始猜测,有哪些城市的债务可能过高。那么,中国城市有没有可能会向底特律一样,出现破产的情况?解决地方债务问题有没有灵丹妙药?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马庆斌对此发表点评。

  【嘉宾介绍】

  马庆斌,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博士,现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目前主要从事城市化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

  从负债的角度来说,国内有没有城市和底特律类似,面临着破产的局面?

  马庆斌:城市的破产无论怎么定义,它的实质不在于有没有债务,而是在于主体有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底特律在应对全球化过程中缺乏创新能力,所以它偿还债务的能力就丧失了。我国一些城市不仅现在,过去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很多资源性的城市把煤炭、石油挖空了,缺乏对产业升级的动力,经济建立在对资源的依赖或者泡沫的投机上,一旦石油、煤炭没了或石油、煤炭等资源价格下降,这些地方政府突然间就傻眼了。

  对于负债率过高的国内城市,有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像底特律一样允许它们破产,这样才能把风险限制在一个城市,避免转嫁给全国。马庆斌认为我国的城市不是自主经营,不应该自负盈亏。

  马庆斌:我国的财政管理办法、管理体制,实际上是不具备底特律那样让很多地方城市破产的法律依据,因为美国的财政管理是扁平化的,没有等级的概念。而我国很多城市,大城市管小城市,小城市管小城镇,分几级,财政又不是“我挣的钱多,我花的多”,财政像抽水机一样,把下一级政府的财政能力上收到市一级或者省一级,但是县政一级又缺乏财政自我使用的权力。如果财权和事权不匹配,项目的投资不是自身决定的,而是上级发改委或者上一级政府来决定的,不是自主经营,就不应该自负盈亏。   

  此外还有观点认为,地方政府负债率高,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发债权,只能通过投融资平台融资,这难免出现暗箱操作。如果把发债权下放,地方政府在资金的安全上是否更有保障?

  马庆斌:我们当前的发债权和地方投融资平台,共同的问题是一样的,就是很多地方有资源的时候,通过价格资源比较高的时候获得了很多财富,但是财富的管理能力和政治能力却缺乏,像鄂尔多斯、温州,很多问题不是金融创新的问题,更多的是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动力不存在。另外,土地等核心资源过多的依赖房地产。这不在于是不是发债或者不在于是不是从银行拿钱来搭建地方融资平台,制造风险的来点不一样,但风险都是一样的,关键在于责任的追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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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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