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网首页

一键登录

中广网首页  |  快讯  |  评论  |  国内  |  国际  |  军事  |  财经  |  视频   |  图片  |  科技   |  娱乐  |  体育  |  社区   |  教育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天下财经 > 正文

马庆斌: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值得鼓励

2013-01-19 12:13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1月1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深圳市人民政府昨天宣布,深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寄售单位实际占用的产业用地可以申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这被国土资源部和深圳市看成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新成果,甚至被解读为深圳的第二次涂改,深圳试点能否破解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难题?中国国际经济信息交流中心专家马庆斌做独家点评。

  马庆斌:这次试点应该说抓住了破解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难题的牛鼻子,实现了两大突破。一个是真正地将构建城乡一体的土地管理制度前进了一大步,另外一个就是利益共享,不能简单地谈补偿多少倍。也有一些略显不足的地方,一个是这次试点仅仅限于工业用地,事实上作为农村来讲,它的建设用地除了工业用地还有宅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等等。另外一个是我们有一个更加多元、更加宏观的思维来回答土地的原有者坐享其成的分享利益,与在这块土地上创造财富的新市民如何来分享土地征得收益的矛盾问题。中国在快速的城市化过程中,重要的是要搭建每个人创造财富的积极性的机制。

  一项政策是否利好,通常会找一批地方城市先做试点,农村集体土地上市,为什么选择深圳?

  马庆斌:作为一个土地制度改革来讲,它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是慎之又慎。为什么要选择在深圳?一个是深圳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尤其是土地分割的这种管理制度制约了经济发展的矛盾更加突出,更加多元,更加复杂。第二是深圳具有先行先试的立法权,它的推行试点过程中能够比较快的或者比较少的受到原有的法律约束,更加能够为建立适合经济发展需要的城乡统一的土地管理制度积累更多的经验。

  根根据深圳市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有两种收益分配方式,一种是所得收益50%纳入深圳市国土基金,5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另一种是所得收益70%纳入市国土基金,30%归继受单位,并且持有20%以下的物业用于产业配套。这样的收益分配比例是否合理?会不会挫伤农民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

  马庆斌:到目前为止我认为是比较合理的一个政策设计,50%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比例,至少说明一个问题,无论账是多少,集体能拿到多少,国家能拿到多少,这笔账与以前相比更加阳光化了,更加简单化了,更加让老百姓通俗易懂了。肯定在试验过程中有一定的不完善性,但是比以前的方式前进了一大步,肯定会有利于减少土地增值以后利益分配的矛盾和摩擦,这是值得鼓励的一个试点的方向。

  评论员简介

  马庆斌 山东泰安人,博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现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部副研究员,曾就职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属的城镇发展研究机构。主要从事全球化、城市化和产业发展研究,在区域与城市战略、产业发展等方面研究。

  曾在《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宏观经济管理》《中国软科学》等权威杂志、《智库报告》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40余篇;合著《城市竞争力与城市生态环境》(康晓光、马庆斌)。

  主持、参加国家“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城镇化战略研究”,国家财政部课题“产业结构调整”,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基金课题“城乡一体化研究”“中国土地制度研究”,中国科学院创新基金课题“全球化背景下的城市竞争力与城市生态环境关系研究”,联合国儿基会“汶川地震震后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恢复评价”“科技进步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制度创新研究”以及福特基金会资助课题“城镇化进程中的非农就业”等数项课题。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8607240

编辑:杨雁霞

央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