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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推广垃圾分类刻不容缓

2017-03-31 17:2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3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的目标、垃圾分类的类别、激励机制等内容,46个城市将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按官方计划,2020年底前,一些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些城市一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这意味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以及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和深圳都在其中。

  据统计,全国将有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些城市的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企业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具体到城市居民而言,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官方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

  《方案》还指出,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程会强对此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程会强:“在生活垃圾问题目前已经成为我们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短板的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出台的这样一个文件可谓是正逢其时、恰到好处。当前生活垃圾的增长量已经超过了往年的水平,每年全国城市垃圾的产生量大约在1.8亿多吨,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大约在1.7亿多吨,而我国目前的垃圾处置能力只有2.8亿多吨。同时一些城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立了很多垃圾焚烧场等现代化的垃圾处理设施,而垃圾焚烧场本身又引起了公众所关注的垃圾焚烧的林地问题,所以垃圾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废弃物的处置问题了,它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一个重要问题。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由国家出台生活垃圾的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会对解决我们国家当前的垃圾问题产生非常重要且深远的影响。

  第二,文件中制定的一些具体措施会对解决当前垃圾处理问题中的难点和症结十分有效。从前端来看,现在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还不是非常强烈,垃圾分类的主体还不是非常明确,从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到后端处理的过程的衔接也不是非常有序或科学,最后端垃圾的处理设施还不是非常完备。所以这个文件对垃圾处理的整个过程进行了有效的分配,对其中各个环节的作用进行了具体的界定,所以这个文件将对指导垃圾分类制度体系的建设起到重要的作用。

  第三,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文件将来对我们引起社会资本来说也是一个利好,目前我们的社会资本很难有效进入传统的环卫市场,因为很多的环卫集团都是国有企业,它们当地的属地责任是第一位的,而现在垃圾的问题已经跨越了地域,成为城市、区域之间共同的障碍,所以要想解决垃圾问题,必须打破传统行业的界限,打破传统地域的界限,实现从清运、处理到回收利用的联网的有效衔接和融合。我们在解决的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形式,比如采取特许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公开招投标以及BOT等。”

编辑: 昌朋淼
关键词: 垃圾分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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