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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红线一旦划定 要严格落实、不容逾越

2017-02-08 12:5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今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参与此次《意见》制定的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吉喜表示,我们国家现在生态环境破坏还是比较严重的,这次生态红线划定的意义不仅仅是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也可能通过划定生态红线来对我们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生态支撑和保障。

  目前,我国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地等在内的各级各类生态保护区数量达万余处,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8%。但由于保护地空间界线不清,多头监管扥问题,生态保护界限屡屡被无序开发突破。此前中央环保督察就发现,被督察地区普遍存在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开发问题。比如说内蒙古自治区89个国家和自治区自然保护区中就有近半存在违法违规情况。黑龙江部分地方将大量的湿地作为耕地开垦,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第二环保督察组组长杨松就在反馈中表示,相关主管部门没有及时“把住关口”,造成了难以挽回的生态损失。

  杨松说:“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以谎报湿地为既有耕地的做法,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已经造成保护区内10000多亩湿地被毁。”

  高吉喜表示,此次《意见》突出强调“一条红线管控所有重要生态空间”,就是要通过科学评估与严格监管,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优先地位。

  “生态保护红线”,是继“18亿亩耕地红线”后,另一条被提到国家层面的“生命线”。与耕地红线不同,生态红线涉及的范围更广,除了耕地,更涵盖了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湿地、滩涂、海洋、荒漠、冰川等生态空间,因此,“生态保护红线”面临的落地难度也更为艰巨,因此,生态保护红线不仅要划在国土上,更应该刻在人们的脑海里。长期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已经让生态环境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全面小康,绝不只是物质的丰盈,失去蓝天绿水的发展必然打了折扣。只有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才能以环境保护促进落后产能淘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才能让美丽中国从蓝图变为现实。

  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部门、地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若干意见》指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责任追究。对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工作不力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要实行终身追责,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对此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常纪文:“作为一个禁止突破线,红线已经在很多重要区域以及领域得到了应用,比如安全生产红线、耕地保护红线等。生态保护红线最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提出之后,各个部门都开始了自己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目前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都有自己的红线,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开展这项工作。这一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这个文件,目的就是突破各部门自己划定的红线,并将其统一和综合起来,明确和严守生态保护的底线,维护国家安全,防止开发造成不可逆转或者不可弥补的生态后果,为下一步的科学发展奠定资源与环境条件。

  这个文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明确红线的概念和区域。此次文件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体现了中央和各省对生态保护红线的高度重视。它明确了区域:一是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还有一个就是生态比较脆弱、敏感的区域,这是史无前例的。

  第二个特点是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明确地方和部门责任。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执行,形成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工作格局。现实中很多部门反映红线太多,难以遵守,所以这一次统一划定红线能够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红线划得实、守得住。

  第三个特点是《意见》不仅涉及到划定还涉及到严守。划定就是要科学划定,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要相互结合,环保部、发改委制定有关的技术规范。在遵守方面,《意见》特别强调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也就是强化用途管制。生态红线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要减少的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这个措施是非常严厉的。

  第四个特点是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分步实施包括今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全国要完成生态红线划分工作,勘界定标,奠定生态红线保护制度。最后一个阶段就是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生态功能连续提升。

  第五个特点是方法上有创新,也就是把生态补偿都考虑进来,特别指出来参考自然边界,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色区域保护区域的边界;江河、湖库以及海岸等向陆域(或向海)延伸一定距离的边界来划定生态红线,这体现了划定的科学性。

  最后一个特点就是保证措施有力,对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工作不力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要实行终身追责,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下一步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解决:第一,要把生态保护红线通过监测的网络体系建立起来是很困难的。因为这涉及到太多的部门和信息,要在2017年底之前建立一个生态红线,监管平台试运行的工程很浩大,建立起来有一定难度。第二个是如何将‘多规合一’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衔接起来?因为这两个工作是密切相关的,而且目前还没有衔接的制度。第三个就是把生态保护红线的综合监测与生态安全的预警有序的衔接起来。”

编辑: 昌朋淼
关键词: 生态保护;红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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